更新时间:03-04 上传会员:天才(吴)
分类:法律事务 论文字数:9087 需要金币:1000个
摘要 在校大学生由于其本身作为学生的特点以及立法的缺失,在当今社会的劳动关系中处于相当弱势的地位。为保护在校大学生的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应当在立法中明确在校大学生的劳动法主体地位,并进一步明确在校大学生的用工形式和工资支付保障。
关键词: 在校大学生 劳动者 立法完善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前言-2
2.在校大学生劳动法主体地位缺失的影响-3
2.1在校大学生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3
2.2司法上无法可依-4
2.3对社会其它方面的影响-4
3.明确在校大学生劳动法主体地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5
3.1确立大学生劳动法主体地位的必要性-5
3.1.1保护在校大学生合法权益的必要-5
3.1.2解决司法困境的必要-6
3.2确立大学生劳动法主体地位的合理性-6
3.2.1符合劳动法的立法宗旨-6
3.2.2在校大学生符合劳动者的法律定位-7
4.确立在校大学生劳动法主体地位的立法完善-8
4.1立法上的解决措施-8
4.2其它方面的解决措施-10
结语-10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