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毕业文献 更新时间:11-12 来源:网络
下面将结合三中我国消费金融的不足以及二中美国消费金融发展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从消费者宏观方面和消费金融体系的各个方面对我国消费金融提出建议。
(一)培养居民的消费意识和信用意识,提高我国的消费能力。
鉴于长期以来我国“先消费、后付款”的意识薄弱,有很大一部分消费潜力没有得到释放。居民的消费意识的发展,一部分有赖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才能对当期消费预期增大。但现阶段,在硬件设施无法快速发展的时候,可以通过政府推动和消费金融机构协力宣传来普及消费金融知识,提高居民的消费意识。这样在未来硬件设施逐步改善的时候,居民的消费潜力能够得到快速的释放。其二,是消费者的信用意识薄弱。往往不在乎自己的信用记录,逾期不还和欠款现象时有发生。这也与我国当前征信系统不完善导致不重视信用的危害小有很大关系,但消费者的信用意识必须改善,这样才能为建立准备的征信系统提供消费者准确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信息,降低贷款成本和减少贷款风险。
(二)逐步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
我国现阶段在消费金融领域已有的法律大多数都是政策指导性法律,对消费金融参与主体的建立和业务范围进行限制。但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其他参与者的行为进行严格的限制。而且现阶段一些小型贷款平台的出现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兴起,出现了一些现有法律无法管辖的区域,呼吁了我国法律体系需要不断的完善。借鉴美国消费金融法律体系建设的规律,我国应该对消费信贷的对象、程序、用途以及消费信息的披露、消费信用的评估等做出规定并对新新消费金融对象的范围以及现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如:建立中国化的《公平信用法》、《信用报告法》和《消费信贷法》。
(三)逐步建立统一的个人征信体系
现阶段我国个人征信体系覆盖面小,缺乏统一的评判标准,共享数据的动机。针对以上问题,我国应该借鉴美国经验统一央行和各大商业征信系统,形成统一的数据系统和信用评定标准,制定有效规定规定数据的使用和共享原则。对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到来,也应该大力发展互联网征信体系,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来收集并评价用户信息,可以最大范围的扩大消费对象范围和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估系统。在未形成统一的征信系统前,商业银行具有庞大的现有客户信用信息,而互联网企业具有最新、全面、动态的消费者消费信息,为了避免消费者消费信息的不完全带来的风险的扩大,互联网企业和商业银行可以加强合作,完善各种的数据库。
(四)推动多样的消费金融机构建设
目前,我国消费金融供给主体单一,且依然以商业银行消费金融为主。且各自的定位不明确,没有最大范围的扩大消费群;资金来源单一、业务范围受限。面对不同层次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及借鉴美国消费金融发展的经验,应该建立多元化的消费金融体系。扩大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放宽其资金来源渠道。可以让民间金融加入融资,一方面可以扩大资金来源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将民间金融纳入金融监管体系中。对于新加入的电商与第三方平台,应该设立法律规范运营,在此基础上促进其健康有序的发展。引导小额放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开展专业化与区域化精细的消费金融业务,扩大消费金融涉及的群体,并在积累了一定经验的基础上让更多的机构从事消费金融业务。
(五)发展丰富的消费金融产品
虽然我国消费金融产品几年来得到快速发展,除了房贷和车贷外,信用卡、助学贷款、校园贷款、装修贷款、旅游贷款以及耐用消费品贷款都得到了发展。但得承认的是,我国消费结构依然以房贷、车贷等中长期贷款为主,其他贷款所在比例较小。消费产品单一且同质化严重,造成恶性竞争不断。根据美国消费金融的经验,各大消费金融机构必须不断找准自己的客户主体,形成自己的产品优势,在利率、还款方式下可以做下文章。对于广大的低收入群体和农村以及偏远地区的消费者,不断发现他们的隐形消费需求,设计出相应的金融产品,扩大消费金融的覆盖对象,实习普惠金融的目标。
(六)完善欠款催收与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我国现在还禁止第三方催款公司的设立,但在消费金融逐步繁荣的今天,欠款量逐渐增加,为了减少催收成本,第三方催款行业呼之欲出。借鉴美国消费金融经验,我国应该承认债务催收公司的合法性,制定相关法律将其纳入监管渠道;二是明确监管部门,强化行政执法。三是与行业各方建立互动,加深对行业的了解。如,美国监管机构要求与行业各方积极互动,征集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条例草案预告”。
我国信用监管体系现在还未成熟,应该借鉴美国经验,形成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一体的监管体系。但在现阶段,应该由行政监管牵头,在信用监管逐渐成熟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最终形成完整的信用监管体系。
总结与展望
本文先从美国消费金融出发,从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消费金融机构建设、消费金融产品以及欠款催收与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五大方面全面分析了美国消费金融发展与现状的消费金融体系。再结合美国的发展现状对比分析出中国目前存在的不足,最后再结合美国消费金融体系发展的经验对我国消费金融提出建议,分别是培养居民的消费意识和信用意识,提高我国的消费能力;逐步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建立统一的个人征信体系;推动多样的消费金融机构建设;发展丰富的消费金融产品;完善欠款催收与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相信我国在消费金融加速发展的今天,消费意识觉醒、城镇化步伐加快、居民消费水平逐步增长,不断完善消费金融体制建设,我国消费金融一定会得到长足发展,不断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消费金融发展速度快,美国消费金融也在不断的发展中,中国需不断的借鉴美国的消费金融经验,学习它的新模式、新方法,并结合我国国情,不断发展中国消费金融。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根据消费金融体制全面论述了美国消费金融市场并与中国消费金融市场进行对比。本文的不足在于虽然从消费金融体制的角度全面分析了美国消费金融,但由于理论知识和有限、缺乏切身体会,无法深入的探讨美国消费金融及其对中国的借鉴作用。且本文研究的时间跨度较长,对于 2008 年发生的美国次贷危机对美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冲击提起较少。有待深入学习了解后,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