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学术论文 更新时间:12-05 来源:网络
摘要:我国正处在法治化、现代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农村的法治化发展、农民的现代法律意识提升和权益维护,可以说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和重要路径。本选题以邳州河湾村为调查个案,旨在探求农村法治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接触与使用媒介法制信息状况。研究表明当前农民关注的法制信息主要有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基层干部腐败等。农民对于电视这一媒介的利用率比较高,年轻的农民更倾向于使用网络获得法制信息,城镇化进程中媒介涉农法制信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提升。
关键词:农民;媒介法制信息;使用与满足
一、引言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应“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中也提到,要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加强对农民接触与使用媒介法制信息状况的调查研究,无疑有助于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以及农村法治建设的开展。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由于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村环境污染及基层干部腐败等引发的各种利益纠纷或矛盾冲突日益凸显,农民的维权抗争意识和法制信息需求也日渐迫切。本研究不仅有利于提升法制信息在农村传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而且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化解城市化进程中农村社会的矛盾和冲突,促进农村依法治理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选题以邳州河湾村为调查个案,旨在探求农村法治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接触与使用媒介法制信息状况。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近年来农民关注的重要涉农法制信息有哪些?主要通过哪些渠道传播?各渠道的传播状况及效果如何?农民是否接触与关注这些信息?使用与满足程度如何?农民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制信息?农民需要的法制信息和媒介传播的涉农法制信息是否存在距离?法制信息在农村的传播状况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媒介应如何提升涉农法制信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研究设计
(一)调查地点的选取
选择河湾村作为个案,一方面是因为其轰动一时的“1.7”事件,另一方面是因为笔者家住邳州,对邳州人文比较熟悉,调查真实度更强。
2010年1月7号,邳州河湾发生了一起因非法征地引发的激烈冲突。在这场冲突中,一名年仅22岁的准新郎被连刺3刀不治身亡,另一名21岁的青年也被刺成重伤。当地政府动用大量警力并不惜投放催泪弹,强行抢走死者尸体,随即逾千名村民上街游行并到市政府门口集会,为死者讨公道。这就是在江苏省邳州市河湾村发生的1.7事件。当时有人拿手机拍照,然后放到网上,大公报的记者在网上看到了这一事件,前来采访报道,此事件进入大众视野。群体性事件本身往往并不是好事,但是透过这些群体性事件,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公民政治参与意识的提高和对自身权利的争取,同时也折射出我国公民政治参与中存在的某些问题。我国城镇化建设不可阻挡,但民生问题、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同样不可忽视。转型时期,尤其是城镇化背景下,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保障权是否得到满足,权益是否得到实现呢?
(二)研究方法
此次调查的主要目标是探索邳州河湾村农民接触与使用媒介法制信息的状况。此次调查采用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河湾村6人进行深访,了解河湾村近几年农民的媒介使用情况。问卷调查采用拦截访问,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60份,WWW.eeelw.cOm收回有效问卷58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6.7%,并运用 SPSS进行统计分析。
为弥补问卷调查的不足,本研究还对该镇进行了为期17个月的调查,对6名农民进行了深度访谈和多次走访。实地调查时间为2013年11月至2015年3月。
(三)受访者个人情况
1、受访者的性别
本次问卷调查共计58人,其中男性23人,占39.7%,女性35人,占60.3%。(见表1)
表1 受访者的性别
频率 百分比
有效 男 23 39.7
女 35 60.3
合计 58 100.0
2、受访者的年龄分布
20-29岁最多,有27人,占46.6%;50-59岁的最少,有6人,占10.3%;30-39岁的7人,占12.1%;40-49岁的10人,占17.2%;60岁以上的8人,占13.8%。
3、受访者的受教育程度
初中文化水平的最多,有23人,占39.7%;初识字或识字很少的最少,有1人,占1.7%;不识字的3人,占5.2%;小学文化水平的6人,占10.3%;高中文化水平的13人,占22.4%;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12人,占20.7%。
4、受访者的身份或职业
其他职业的最多,共18人,占31%;私营企业主及村镇组等企业中的管理层人员最少,共1人,占1.7%;农业劳动者(种植业、养殖业)共10人,占17.2%;村镇组等企业职工共6人,占10.3%;个体户(在本地做生意)的17人,占29.3%;共外出打工者6人,占10.3%。其他职业的多为在家照看孩子的妇女及老人。
5、受访者的目前家庭的实际人均年收入(不包括支出)
10001-30000元的最多,共20人,占34.5% ,超过了我国去年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9892元;80001元以上的没有;3000元以下的共13人,占22.4%;3001-6000元的共18人,占31%;6001-10000元的共3人,占5.2%;30001-50000元共3人,占5.2%;50001-80000元1人,占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