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论文格式 更新时间:12-08 来源:网络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村民自治政策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逐渐推广,并且村民自治的内容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取得相对卓越的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速度,个别地区的农村对自治制度认识仍然比较陌生,使其自治进程极其缓慢,直接导致村内许多矛盾没有得到解决。
1.“两委”关系问题
通常意义上的“两委”指的是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在村民自治过程中,党组织代表农村最基层组织,在工作中接受党章的约束,依法支持村民开展自治活动。但在实际工作中,两委的关系却不是那么协调。[3]
第一,党组织越权现象严重。由于党的执政地位的影响,许多农村地区问题处理模式都是由党组织所决定,如党支部对村委会民主选举、农村宅基地的划拨、道路修建等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的强行“干涉”,长期以来,多由村支书提名候选人,然后让村民进行选举。然而这种模式早已经不符合我国村民自治发展现状。随着村民自治的发展村党支部的权利逐渐转移到村民委员会那里,这往往使党支部产生不适应感,进而导致其对村务更深程度上地干涉,这使“两委”关系矛盾更加激化。
第二,党组织权力的弱化。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其在我国的政治领导地位,在村民自治进程中更需要发挥其先进性,来保证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村党组织是党在基层的组织,她对村民自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在村民自治出现方向性问题时能够及时地给予纠正和指导。村党组织是村民自治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法律赋予其政治领导地位,同时也得到了广大村民的认可与支持。
近些年来,村民自治的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参与自治的热情空前高涨。正也因如此,党组织的权力受到了挑战,例如村民对党组织的提名的候选人不再“买账”现象频发,村委会也要求更多的自主性等,这跟党的自身建设不足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以后,许多村党支部把经济发展和村民自治工作提上日程,将大量时间和精力放到了它们上面,而忽略了对党支部建设,使党支部的组织纪律涣散,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出现问题,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降低了村党组织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
第三,“两委”争权现象凸显。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争权问题主要指对公章的持有权的争夺,即谁来支配公章。在广大农村地区许多村民认为公章代表着权力,所以对于公章的保管和支配成为“两委”关系交恶的焦点。[4]与此同时,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还存在争夺财务才签字权的问题,即对村内务批复的权力。村委会认为自身是处理农村事务的最基层的组织,这种权力代表了村民利益,所以应该由村委会掌握。而党组织认为自己是村民政治中的最高领导者,从而应当掌握这种权力。
2.村民自治制度实行中的问题
(1)民主选举
家族或宗族势力影响民族选举。在民主选举中,家族或宗族成员常常选择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候选人,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民主选举。民主选举的进程也深受宗族势力的影响,我国是多民族国家,拥有许多宗教信仰组织,部分村民因缺乏足够的政治素养而选择与自己有共同信仰的组织成员。
“贿选”现象严重。贿选是指贿赂选举,即利用金钱、礼品等手段影响选举人选举倾向,从而获得选民的选票。[5]“贿选”现象长期以来就伴随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并且表现出愈来愈严重的趋势。很多村民贪图一点好处实惠,“出售”了自己的选票,那些当选的村干部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断损害村里公共利益,制约了村级管理进程,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与村民政治素养和文化水平息息相关,许多村民并没有认识到自觉进行政治参与的意识的重要性。
(2)民主监督
财务管理违背自治精神。在我国许多省市的农村地区,财务都由乡里来管,这往往损害了村财务的自主性,同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村民自治积极性,使乡镇对村委会的领导和制约进一步加强,违背了村民自治制度的自治精神,从而制约了村民自治发展进程。
村务公开逐渐形式化。很多农村地区村务公开是为了遵守村里规章制度,上面并没有实质性内容,而且公布内容单一,更新缓慢等,使村务公开的影响力微乎其微。另外,公开内容模糊,针对性不强,尤其是在财务支出方面,往往做不到详尽、透明地公布,使村务公开失去了自身意义。这些问题的出现无不大大降低了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从而降低了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进程。
(3)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是一种群众参与下的多数管理多数人的管理,在自治的过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方向等原则。我国自从实行村民自治以来,虽然村民自治禁止各级领导或部门指定村委会候选人,而实际操作中这类问题却一再发生。乡镇党委,村支部等都习惯将自己的意向人选强加到村民身上。长期以来,这种意识在村民头脑中牢牢存在,严重干扰了民主选举的正常运行。
由于村级管理者自身文化水平和政治素质有限,在村民自治管理过程中容易导致管理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出现偏袒不公的现象。并且,我国长期以来官本位的思想在村民意识里根深蒂固,也使民主管理的主观意识的不强。
(4)民主决策
村民民主决策机制主要指通过预定的决策程序、规则、管理等,使决策能广泛吸取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和智慧,进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在民主选举过程中,家族成员常常选择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候选人,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约着民主决策。当选者在日常决策中将会有意或无意地将与自己亲近的人的利益考虑在内,这种行为在多数情况下将会侵害其他人的利益。
在民主决策中,管理者可能会产生“拍脑袋”决策的主观行为。村务管理虽然与其他行政单位管理相比工作量较少,村务管理涉及到村民方方面面的利益问题,其决策的复杂性较高,而经验不足的村级管理者常常会有意无意地忽视某方面的利益,最终导致决策的不公平性,在村民自治中要切实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3.村民自身原因对自治的影响
(1)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不高
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实行以来,村民的参与自治热情不断高涨,但仍有部分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自治的意识较低。村民自治对整个农村发展的重要性更是鲜为人知,村民常常以农忙为借口拒绝参与村民会议,自治会议也无法为村民提供一定的改良对策,在一些中西部贫困的地区,大多数村民都把精力放在温饱问题上,导致对村民选举热情较低,这极大地制约了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6]
(2)农民外出务工对自治的负面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出现大规模的流动现象,尤其是农村人口流向城市,这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而且将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所以这对村民自治的影响也将是漫长的。由于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许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成为外出打工者,这不仅导致村民自治中候选人数量大大下降,同时也使其质量大大下降,使整个村级组织管理后备人才大量空缺,村民无法选举德才兼备的人任职村干部,这给村民自治制度带来了许多困境。
4.村官素质
在村民自治条件下,wWw.eEelw.COm村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关系到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村民自治要求村干部不仅要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同时还要具备很强的群众观点和依法办事的工作能力。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干部结构不合理、素质低下的问题逐渐凸显。首先,从农村干部队伍整体情况来看,年龄老化问题突出,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村干部近亲发展,排斥有培养前途的外姓、外族青年。这极大地影响了农村干部队伍结构补充和优化。其次,村干部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低。由于大多数村干部的文化水平有限,再加上年龄的增长,学习新事物的认知能力下降。逐渐降低了其领导水平。再次,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许多村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一知半解,又不愿深入学习,导致政策观念和法制意识不强、工作随意性大。[7]
我国从2006年开始实行大学生村官政策至今,大学生村官在服务群众、创业富民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同时也为大学生实现人生价值创造了必要的条件,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培养党政后备干部的重要途径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大学生村官的整体科学文化素质较高,思想活跃,与当前农村干部队伍在很多方面形成互补效应。但是,随着大学生村官规模的扩大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其户籍大多保持原籍,而在其任职的行政村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角色的模糊不利于他们开展工作;许多大学生村官行为呈现功利性,把参加新农村建设当做进入城市的“跳板”;许多任职村官的大学生所学专业与农村工作相差甚远,也增加了其日常工作的质量。由于大学生村官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目前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存在管理上的盲点。以上几方面的问题已成为现今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如何扫清这些障碍成为村民自治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