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开题报告 更新时间:12-24 来源:网络
一、课题任务与目的
本论文来源于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宜居北京城市内部居住环境空间数据库与规划研究(8073024)”,是课题研究的一部分,侧重于实践应用,即在实地居民问卷调查主观数据和GIS客观数据基础上,结合理论探讨,采用科学方法,对宜居北京居住环境日常生活方便性进行空间分析和规划评价。分析和评价方面注意使用定量方法,同时注意主客观对比和时空差异的对比研究,进而分析差异化原因,找出造成差异化的驱动力,最终提出规划建议,以促进北京宜居城市日常生活方便性的规划建设。
二、调研资料情况
宜居城市建设实践较早出现于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它不是一种运动或城市发展新阶段的标志,而是城市发展水平进入高质量阶段的一种必然,是随同城市建设过“生长出来”,被逐步认识并因此开始频繁使用的概念,因此它出现的具体年代很难界定也没有明确的定义。P.Evans 认为城市宜居性有两面,一面是适宜居住性,一面是生态可持续性。适宜居住意味着工作地足够的接近住房,工资水平与房租相称,能够接近提供健康生活环境的设施。适宜居住也要能够可持续。对工作和住房的追求不能以降低城市环境质量为代价,市民不能用绿色空间和新鲜的空气去交换薪水[2]。
总体来讲,国内学术界对“宜居城市”概念理解的视角是全面的,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任致远从“宜居”本身的意义出发,认为“宜居城市”就是应当满足人们有其居,而且居得起、居得好和居得久的基本要求和良好条件,归纳起来就是“易居、逸居、康居、安居”八个字[3]。因此,“宜居城市”必须要将居住、生活、休憩、交通、管理、公共服务、文化等各个复杂要素的要求在时间和空间中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所有社会功能在满足目前的发展和将来的发展之间取得平衡,最终达到“人—城市—自然”的和谐共生[4]。 简单地讲,它涉及到城市与人在生活中方方面面需求之间的关系,是人们生活的全方位需求的行为和活动[5]。可见,“宜居城市”与“生态城市”、“园林城市”、“花园城市”等概念有本质的不同,其强调的重点和出发点差异较大。“宜居城市”必须包括居住条件、社区环境、公共环境、人文环境、经济环境、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注重的是居住环境的全面和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综合的均衡发展的概念,因此,某一方面突出,并不代表城市的宜居性就好。“宜居城市”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即一个城市是“宜居城市”,那是相对其他城市或相对于过去而言的,因此,是否达到了“宜居城市”的标准,要看参照城市以及其自身发展的历史[7]。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收入的不断增加,城市居民对“宜居城市”的感受和心理期望也会不断提高,学界对其概念的探求也会不断提出新的高度。同时,一个城市是否达了到宜居水平,不应由政府、学者来评判,而应由一个时期这个城市内生活的居民来评判[8]。由此观之,由于不同人群、不同背景、不同历史时段的人们的判别标准和要求是不同的,所以“宜居城市”永远是一个多元的动态发展着的概念。
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宜居城市”就是指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其中适宜人类居住的环境包括自然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的人文环境。因此,我国学术界对“宜居城市”概念的理解都没有脱离“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的模式。例如,北京大学教授俞孔坚认为,所谓宜居城市,就是适合人们居住的城市,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个是自然条件,这个城市要有新鲜的空气、洁净的水、安全的步行空间,人们生活所需的、充足的设施;另一个是人文条件,宜居城市应是人性化的城市、平民化的城市、充满人情味和文化的城市[9]。也有学者从更多的角度分析了“宜居城市”所需的环境条件,但归纳起来还是无外乎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综合。
李丽萍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认为“宜居城市”是一个由自然物质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构成的复杂巨系统。 “宜居城市”的自然物质环境为人们提供了舒适、方便、有序的物质生活的基础,而社会人文环境则为居民提供了充分的就业机会、浓郁的文化艺术氛围以及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等[11]。
三、实施方案
第一,在问卷调查主观数据和GIS客观数据资料基础上分别进行现状总体分析;利用SPSS、GIS进行量化分析和空间分析;
第二,主客观对比研究及空间差异性对比研究;
第三,结合理论探讨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四、预期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