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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94年的税制改革后,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向适应市场经济现代化的方向转变及不断完善,但是我国的分税制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研究我国分税制改革有着深远的意义。分税制的两个最初理论是财政分权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发达国家在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税制得到了不断地完善和发展,纵观我国税制发展,可以发现我国分税制存在改革力度不够、税收体系不完善,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收入划分不匹配,地方税收立法权缺失,财政转移支付不完善,国地税分设不合理等问题,因此加大税制改革、完善税收体系,完善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适当赋予地方政府税收立法权,建立规范化的政府间税收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之间的协调与合作迫在眉睫。
关键词:央地关系;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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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第1章分税制理论概述-2
1.1财政分权理论-2
1.1.1蒂布特的“以脚投票”理论.2
1.1.2奥茨的财政分权理论3
1.1.3马斯格雷夫的分税制理论.3
1.2公共产品理论4
第2章分税制国际经验4
2.1外国分税制实践经验.5
2.1.1以法国为代表的集权为主的分税制6
2.1.2以德国为代表的分权为主的分税制7
2.1.3以美国为代表的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分税制8
2.2国外分税制的一般经验-10
2.2.1按税种划分收入-10
2.2.2中央集中必要的财力实施宏观调控.10
2.2.3中央和地方分设税务机构.11
2.2.4建立了一套科学、完整的中央对地方收入转移支付制度.11
第3章我国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及现状-11
3.1我国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分析-11
3.2我国分税制现状分析-12
3.2.1税制改革力度不够,税收体系不完善12
3.2.2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收入划分的不匹配13
3.2.3地方税收立法权缺失14
3.2.4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14
3.2.5国地税机构分设征税阻碍和谐社会发展15
第4章我国分税制的改革对策-15
4.1加大税制改革力度,完善税收体系-15
4.2完善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17
4.3适当赋予地方政府税收立法权-17
4.4建立规范化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17
4.5加强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之间的协调与合作.19
参考文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