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7-16 上传会员:咸鱼
分类:法律事务 论文字数:8727 需要金币:1000个
摘要:“车位之争”的渊源是建筑区分所有权的专有与共有理论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在一些法治完善的国家和地区,比如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关于小区车位的相关规定,也给我们提供了不少可借鉴的立法例。我国对小区车位的权属界定体现在《物权法》第74条,这一条款显示了我国对于小区车位的确权采用“法定共有”与“约定专有”的模式。与国外的立法例相比,我国《物权法》74条更多的是一种关于权属的原则性的规定,有关司法解释也并没有做详细说明。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由于实际案例的复杂,原则性规定的确权对案件的审判帮助有限,比如该法没有对于业主在“专有车位”的权限作出规定以及第3款“公共区域”的界定不清都易引发业主与开发商的争议,从而导致法律纠纷的增加;因此,对于物权法74条出台的具体规则进行完善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小区车位;约定专有;法定共有;公共区域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1
2 “小区车位”所有权概述-1
2.1 小区车位的定义-1
2.2 小区车位权属之争的法理分析-1
2.2.1 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的专有与共有-1
2.2.2 小区车位权属之争中的基础法律关系-2
2.3 小区车位权属之争的案例分析-2
3 国外立法与我国成文立法对比分析-3
3.1 我国关于小区停车位的相关规定-3
3.1.1 约定专有-4
3.1.2 法定共有-5
3.2 国外关于小区车位的相关规定-5
3.2.1 美国关于小区车位的立法规定-5
3.2.2 日本关于小区车位的立法规定-6
3.2.3 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小区车位的法律规定-6
4 完善我国小区停车位权属的建议-7
4.1 完善专有之权限-7
4.2 完善对于“公共区域”的界定-8
5 结语-9
参考文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