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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虚假诉讼不但扰乱了我国的司法秩序,也给第三人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笔者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以桐乡市人民法院为例进行调研发现,虽然虚假诉讼的案件有逐年递增的趋势,但是法院目前仍旧欠缺一套完备的虚假诉讼审查识别制度来规制虚假诉讼。因此,笔者结合桐乡市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审查识别的特有方式,认为审查识别虚假诉讼首先应当从案件类型和虚假诉讼的特征来识别虚假诉讼案件,警惕虚假诉讼集中的几类案件类型;其次应当明确虚假诉讼的审查主体,提高办案法官的审查能力;还应当完善群众监督举报机制;最后完善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虚假诉讼的规定以及可在刑法中规定对虚假诉讼的刑事制裁。
关键词:虚假诉讼; 审查识别; 第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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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虚假诉讼概述1
二、我国虚假诉讼审查识别制度现状1
(一)虚假诉讼审查识别的司法现状1
1、虚假诉讼的案件总量多.2
2、虚假诉讼案件类型固定2
3、虚假诉讼案件欠缺相应的审查识别制度.2
(二)虚假诉讼审查识别的社会现状3
1、对虚假诉讼概念陌生.3
2、缺乏良好的司法束己力.3
三、我国虚假诉讼审查识别制度构建3
(一)健全审查制度4
1、确定审查主体.4
2、提高审判人员审查能力.4
3、完善群众监督举报机制.5
(二)加强识别制度5
1、从特征识别虚假诉讼.5
2、从案件类型识别虚假诉讼.5
(三)完善立法6
参考文献8
致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