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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阶段承包经营权向自物权化方向发展,导致它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存在巨大的权能矛盾。同时为了提高农村土地的生产效率和发挥其保障功能,在去年10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这份文件。这份文件明确表示,中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将维持不变,由集体所有;承包权由原来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享有;而经营权可以由任何有想法和能力进行农业生产的人享有,而且经营权可以流转。本文通过查找文献等方式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必要性、可能性深入的学习和研究,认为目前社会具备了实行农地三权分置的社会条件和法理基础。但是在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就经营权的性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农地所有权中集体概念出现法条与现实的偏差、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可能出现法律风险等。对此我们应该修改法条、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关于农地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等等。只有对三权分置过程中的问题不断解决才能正确推进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进行。
关键词:“三权分置” 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户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 我国农用地三权分置的必要性-1
(一)承包经营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权能矛盾-1
1、矛盾产生的原因-1
2、 实践之中的危害-1
(二)实行三权分置既有利于保障效率又有利于保障公平-2
1、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2
2、有利于解决农地发展中的资金困难-2
3、继续发挥农地的保障作用-2
二、 实行农地三权分置的可能性-3
(一)承包经营权事实上已经发生分离-3
(二)实行三权分置具有法理基础-3
(三)可借鉴外国经验-4
三 、存在的问题-5
(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相关概念落后-5
(二)经营权的性质不明确-5
(三)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具有法律风险-6
四、制度设计-6
(一)对三权正确定性-6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7
(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7
(四)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8
小结-9
参考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