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8-30 上传会员:小七同学
分类:法律事务 论文字数:8985 需要金币:1000个
摘要:性自主权是自然人的一项独立的人格利益,虽然精神损害司法解释没有对它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性自主权应该容纳在“其他人格利益”的范畴中的。同时作为性自主权的体现的贞操权也应该纳入“其他人格利益中”。在当事人的贞操权受到侵害时,往往会对当事人的精神造成痛苦和创伤,故对于贞操权应当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因为立法的不完善以及司法解释的不足,致使在侵害贞操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上的纠缠不清,所以对于侵害贞操权的行为应该有清醒的认识,通过对它的立法完善以求在司法实践中合法、合情地解决侵害贞操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关键词] 精神损害赔偿 ;贞操权 ;完善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贞操权的法律保护现状1
(一)实践中的案例1
(二)立法上的缺陷2
1.民事立法保护上的缺陷2
2.刑事立法保护上的规定2
二、贞操权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3
(一)关于贞操权的立法4
(二)贞操权的权利内容4
(三)贞操权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必要性4
(四)确定贞操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意义6
三、将贞操权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建议6
(一)准确界定贞操权6
(二)侵犯贞操权的构成要件7
(三)侵害贞操权实行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法律的原则和规定8
注释10
参考文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