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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法律事务 论文字数:7564 需要金币:1000个
摘要:我国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一般是不能援引宪法,但是实际情况中有着许多宪法在实际中应用的实例,其对宪法的研究即宪法司法化的研究,这对我国的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具有重大的意义。宪法的合理化的“遵守性援引”是可行也是必要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援引《宪法》条文,表明公民的某种权利是受法律保障的权利。
关键词:宪法司法化 宪法适用 合宪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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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援引宪法的现状.4
(一)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引用宪法的方式.4
(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引用的宪法条款.4
(三)对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引用宪法的观点.5
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引用宪法的必要性 5
(一) 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不能引用宪法的理由5
(二) 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引用宪法的必要性5
三、司法裁判适用宪法的域外经验6
(一)美国的宪法司法进程.6
1.法院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马布里诉麦迪逊案”.6
2.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美国诉尼克松案”.6
(二)日本宪法适用的历程.7
(三)英国宪法司法化的进化.8
(四)给我国的启示.8
1.良好的法治基础8
2.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9
3.法律模式的学习和选择9
4.传统文化的利用9
四、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引用宪法的意义及可行性9
(一)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援引宪法的意义.9
(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引用宪法的可行性10
结语11
参考文献12